突然告訴自己不喜歡喜歡了四年的人。
當然一開始根本就不應該喜歡,明明就是陌生人。
而且不是只大我一兩歲這麼少。
其實重點也不在這裡。
如果我真的是喜歡的,怎麼會介意年齡這些東西。
在喜歡的時候我真的連年齡都不在乎了,因為真的喜歡。
以前明明就很想要每天都可以見到他,
首先不是香港人所以不能每天都見面是正常。
而且我們本來就不是朋友。
當我認認真真看清他在Blog上發的個人照,
我問自己,怎麼我會喜歡這個人四年?
我不停問自己,也許我真的一個很討厭的外貌協會會員,
我真的不知道。
以前是很想要每天都見到他,但現在沒有了。
而且好朋友一直堅持叫我不要再喜歡他,我郤不聽她的話。
現在,我不愛了。
我希望我是真的不愛了。
我是否只喜歡美麗的人事物,我真的不知道。
但我絕對認為這樣的我是相當討厭的。
當然我是喜歡有『內在美』的人。
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想要怎樣。
我知道自己沒資格喜歡美麗的人事物,因為我自己本來就不是美麗。
我真的需要放鬆。
我真的好想再去台灣一趟。


不管我做的對或不對,
我想我這次真的解脫了。


星期五   0:01  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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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蔡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